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最近,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据报道,云南玉溪市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管理所所长李某,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了价值100元的5瓶白酒并参与饮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对李某的不公平对待,有人甚至说他是一个节约为公家的好干部,还有人好奇这种酒到底是什么牌子,怎么这么便宜。

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有人认为这样的酒不值得处分,有人则表示支持纪委的决定。究竟,公务接待中喝酒是否应该受到纪律约束?价格高低是否影响处分的轻重?本文将从法规和案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首先,从法规的角度来看,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体现。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六条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物等行为”。

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2013年1月15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九条指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安排宴请、赠送礼品、提供烟酒等”。

2014年9月30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严禁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提供烟酒等物品,严禁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安排宴请”。可以看出,无论是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还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滋生,都要求公务接待中不得有酒。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项基本纪律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负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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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案例的角度来看,公务接待中喝酒不仅违反了纪律规定,也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例如,在2019年7月30日至8月1日期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教育局副局长李某某在赴湖南省长沙市参加培训期间,在与其他培训人员共同用餐时违规饮用白酒,并因此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又如,在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期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某某在赴湖南省长沙市参加培训期间,在与其他培训人员共同用餐时违规饮用白酒,并因此发生车祸致人受伤。陈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我想说,这些人都没有看清楚问题的本质。这个处分与酒的价值高低没有关系,主要是有规定,在公务接待中不能饮酒。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不是一个数量问题。不管是20元一瓶的酒,还是2000元一瓶的酒,都不能喝。因为公务接待是一种正式的工作活动,不是一种私人的娱乐活动。在公务接待中饮酒,不仅违反了纪律规定,也影响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工作效率。更何况,李某还将餐费报销了,这就涉嫌挪用公款了。

官方回应公务接待喝20元酒被处分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喝酒是一种增进感情、促进交流的方式。但是我们要明白,时代在变化,社会在进步,我们不能用过时的思维和方式来处理现代的问题。我们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树立新风尚,摒弃陋习。我们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给自己和组织带来麻烦。我们要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我希望这件事能给广大干部群众提个醒,在今天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都不会被放过。不管多久,都有可能被发现,被处理。所以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因为一时的放纵和大意,到头来害了自己。

版权声明:千度导航 发表于 2023年7月25日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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