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抚养费,只是想让他记着他还有个儿子!法院不支持?

“我只是想让他记着他还有个儿子,这都不行吗?”

收到法院的判决后,彭女士懵了,她没有想到,要求男方每个月支付1块钱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也会败诉。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1元抚养费,只是想让他记着他还有个儿子!法院不支持?

案情回顾:

彭女士的家乡风景秀丽,但经济发展一般,这导致彭女士小时候吃过很多苦,或许正因为如此,养成了彭女士坚韧的性格。

到了适婚年龄后,亲戚见彭女士没有对象,给她介绍男子傅某。在亲戚眼里,傅某家庭条件不错,为人本分,是个值得依靠的对象。

其实,彭女士有固定工作,收入也还可以,而这个傅某,却是一个无业游民。

然而,即便这样,彭女士仍然愿意与对方接触,并在不久之后,与傅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双方父母见了面,然后按农村风俗习惯,为彭女士和傅某举办了婚礼,紧接着,他们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1元抚养费,只是想让他记着他还有个儿子!法院不支持?

2020年10月,彭女士生下两人的儿子傅某某。彭女士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会因为孩子的出生,变得更加稳固。

可彭女士错了,孩子的出生,不仅没有让两人更加相爱,反而多了很多矛盾!

孩子出生仅2个月,彭女士和傅某就因带孩子的事情,大闹了一场。之后,彭女士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再也没有回傅某家。

两年半后,也就是2023年时,彭女士和傅某仍未和好,他们见面,扔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刚开始,彭女士还愿意和傅某继续生活、相互包容。

但到了2023年,彭女士觉得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他们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共同一起生活。

由于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事情,所以决心分手后,两人拟定未婚生子分手协议:

“约定傅某某由彭女士抚养,傅某在不影响儿子傅某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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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来看,两人并未冲突啊,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呢?

原来,因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双方只是拟定了协议,并未签字盖章!

而彭女士在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提出了儿子由自己抚养,傅某每月支付她子女抚养费1元整,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

起诉之前,彭女士咨询过律师,律师说她这样提诉讼请求没有问题。

谁也没有想到,法院竟然没有支持每月1元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彭女士不理解,即便傅某没有工作,每个月1块钱的抚养费,也不是问题啊,“我只是想让他记着他还有个儿子,这都不行吗?”

1元抚养费,只是想让他记着他还有个儿子!法院不支持?

一、彭女士和傅某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无法要求法院确定解除同居关系,只能对财产、子女抚养进行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彭女士和傅某没有财产分割问题,但她和傅某之间,有非婚生子傅某某,因此,彭女士向法院提起了子女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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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所谓的例外情形,是指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彭女士和傅某分手时,孩子已经两岁多,不属于不满两周岁的情况。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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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如果一方没有工作,要怎么判?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待遇。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也按照本条规定,支付抚养费,即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一方,如果有工作的,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其月总收入的20%~30%,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至于像傅某这样无业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主要根据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并不是说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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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法院为何没有支持彭女士要求的每个月1块钱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呢?

法院认为,彭女士要求傅某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元,仅是具有象征性的收取意义,并不是真为了要傅某付钱。

因此,法院未支持彭女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虽然笔者不赞同法院的判决,但法律往往解决的是利益问题,而不能解决情感问题。

彭女士要求傅某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元,如彭女士所言,她只是想让傅某记着他还有个儿子!

最后,法院判非婚生傅某某由彭女士抚养,由彭女士自行负担傅某某的抚养费。

这对彭女士非常不利,涉及到诉权的问题,对此,彭女士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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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子女子要求每月1元抚养费#

版权声明:千度导航 发表于 2023年10月19日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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