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业主被扇耳光后续,打人者身份曝光,警方通报也许只是开始!

江西南昌,男老板猛扇女业主耳光的事情,闹大了!男老板的身份背景已被扒出!

有人提出,这次男老板要赔女业主房子、车子,否则女业主绝不会罢休。

然而,事情并没有往那个方向发展。

女业主被扇耳光后续,打人者身份曝光,警方通报也许只是开始!

案情回顾:

王女士所在小区,是一栋公寓楼,她们住的地方,和一栋写字楼相对而立,而打人者杨某是写字楼的业主,据说还是某公司老板。

事发这天,杨某公司员工疑似受到杨某指示,将写字楼和公寓中间的铁栅栏剪断,没想被王女士发现。

王女士除了业主身份外,还是小区业委会成员,为人十分热心,平时愿意为所有业主的权益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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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爆发:

王女士发现杨某试图将住宅区和写字楼打通后,在业主群里曝光了此事,大家的反应很大。

而后,王女士呼吁大家,要站出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带领其他业主,一起找到杨某的公司讨要说法!

双方一见面,气氛就很凝重,语气自然也不好。

王女士代表其他业主,向杨某提出:“我们是居住小区,你们在这里办公,把铁栅栏剪了,会影响到我们。”
杨某看到王女士,以及王女士身后的一大群人,感到不耐烦,并生硬地回答道:“要谈事,我们去社区干部会议室谈。”
王女士觉得,杨某根本没有谈的态度,怒怼道:“谈什么事?你那是谈事吗?你们明明拿个高压剪是什么意思?你们是想要干嘛……”
谁曾想到,杨某突然一巴掌打向王女士。

这一巴掌打得太厉害了,啪的一声,响亮透彻,不仅把王女士打懵了,还把王女士打得消失在屏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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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完,杨某扇了王女士耳光后,又冲上前,对王女士进行殴打。

业主程女士看到,上前拉住杨某,不让杨某打人。

不料,杨某又把矛头对准程女士,把程女士也打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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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警方通报介绍,事情发生在恒大御澜府小区。

杨某(男,43岁)与住宅楼业主王某(女,32岁)、程某(女,37岁)等人因拆除小区间隔栅栏问题产生矛盾并引发冲突,杨某先后对王某、程某进行了殴打。

经初步鉴定,王某、程某构成轻微伤。

警方表示,已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他涉事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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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这一巴掌太厉害了,看着都感觉疼!

大家猜测,杨某可能要赔房子、赔车子,进而争取王女士的谅解,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杨某是什么身份呢?

公开资料显示,杨某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名下企业,遍布江西、北京,涉足高科技、教育科技和拍卖等等 ,很有实力!

而且杨某在2020年以来,多次中标过省级、市级的项目。由此可见,其实力何等雄厚。

正因为如此,大家觉得杨某可能支付巨额赔偿,和王女士和解。

可谁也没有想到,他没有,只被罚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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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是不是就结束了?答案是不一定!

一、并不是所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都可以和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大家说的和解,来自于本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得非常清楚,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杨某殴打王女士一事,不论是从造成的后果,还是影响来看,都不属于情节较轻。换而言之,本案不属于可以调解、可以和解的范围。

二、注意,警方说的是,经初步鉴定,王某、程某构成轻微伤。

伤情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现在的鉴定结果,只是初步鉴定,并不是最终鉴定结果。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


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非常特殊,只有被害人的伤情结果在轻伤以上的,才能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如果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需要王女士或者程女士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才能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如果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情况又不一样了,警方可以立即对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

杨某当众殴打王女士、程女士,铁证如山,但要达到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警方才能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前文已经说了,若是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需要王女士或者程女士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

但如果定性为寻衅滋事,情况又不一样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简而言之,若定性为寻衅滋事,只需要有两人以上轻微伤,就可以以寻衅滋事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

警方的初步鉴定结果不是说了吗,王女士、程女士构成轻微伤。

也就是说,若定性为寻衅滋事,杨某已涉嫌寻衅滋事罪,他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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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女业主遭写字楼员工掌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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