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症:
治疗内源性孕酮不足引起的疾病(如痛经、子宫内膜异位症、继发性闭经、月经周期不规则、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经前期综合征、孕激素缺乏所致先兆性流产或习惯性流产、黄体不足所致不孕症)。
2.药理作用:
①口服孕激素。可用于内源性孕激素不足的各种疾病。
②使子宫内膜进入完全的分泌相,可防止由雌激素引起的子宫内膜增生和癌变风险。
3.不良反应:
①偏头痛、头痛。
②恶心。
③月经紊乱。
等。
4.注意:
①禁用的情况:
孕激素依赖性肿瘤,性激素相关的恶性肿瘤,不明原因阴道出血,严重肝功能障碍(治疗时一旦出现肝功能损害应停药),妊娠期或应用性激素时产生严重瘙痒症、阻塞性黄疸等。
哺乳期不应使用。
②在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之前,应排除器质性病因。
③治疗的头几个月可能发生突破性出血和点滴出血,治疗一段时间后还有,如有必要,要进行子宫内膜活检排除子宫内膜恶性肿瘤。
④首次使用时出现下列情况应停止:
特别严重的头痛,偏头痛,血压显著上升,静脉血栓栓塞等。